灯塔市污水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告灯塔市污水处理厂续建工程为日处理污水3万吨,达到项目总设计能力为城市污水6万吨规模,工程于2014年10月份动工,2016年6月份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投入试运行。 灯塔市污水处理厂续建工程采用德国百乐克工艺,设计标准为:出水为一级A标准。项目内容包括: 新建①3.0万吨/日规模综合池构筑物1座;②改造消毒系统;工程完成后满足使用要求,改变了超负荷运行状况,使我厂的去除COD、氨氮能力进一步加强。 二期工程完成后,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并按照灯塔市环保局要求,红阳水务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水质监测;红阳水务能够严格执行环评与设计的要求,认真落实各种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各项环保措施,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环保验收合格。 二O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